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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教育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组织专题学习《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》

【来源:教师教育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组织专题学习《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》 | 发布日期:2020-05-15 】

5月15日,教师教育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弘毅楼2区310办公室专题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》。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。会议由教院党委书记李新富主持。

学院副院长、党委宣传委员谭静以《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,坚决守好我院宣传阵地》为题作主旨发言,她指出,宣传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,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不断夺取革命、建设、改革胜利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,我们要充分学习贯彻《条例》精神,充分重视宣传工作,利用好各种宣传手段,宣传阵地,传统的如文化墙的打造、宣传栏、板报的制作,现代的如学院网页、公众号,营造积极正能量的文化氛围,在熏陶感染中潜移默化地对师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、爱国主义教育、师德师德师风教育;教师应自觉担负起“聚民心、育新人、兴文化”的使命,守好讲台阵地,自觉担负起传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等优秀文化的使命;要鼓励学生去学习优秀文化、用生动活泼的表现方式,传播优秀文化,让他们也成为优秀文化的宣传者,成为文化建设的主人。随后,与会成员就如何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进行专题发言。

李新富在小结时指出,抓好宣传工作,是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特别重要的方面。一方面,意识形态工作需要宣传工作的正面教育引导;另一方面,从实际工作效果来看,意识形态的影响好坏无论是被放大还是降低,往往都取决于宣传舆论工作是否正确及时。李新富强调,我们必须高度重视《条例》的贯彻落实,一是加强学习宣传。尤其是我们中心组成员要自觉再学习,做到心中有数,既要知其然,也要努力知其所以然。二是要压实责任。要将《条例》执行纳入党委和基层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,领导班子要带头执行,把《条例》有关规定落细落小、落到实处。

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。